12月26日下午,扬州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水建集团承建的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相关“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第21项)整改销号验收会”。出席会议的有:扬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邮市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相关领导,水建集团总经理王锦田参加了本次会议。
依据整治任务及省水利厅批复指示,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规划退圩面积为37.87平方公里,圩区底泥清除面积为2.48平方公里。截至当前,已完成35.45平方公里圈圩范围内的圩埂清退工作,以及2.48平方公里圈圩养殖区的底泥清除(南部乔家尖退圩还湖部分因涉及高邮湖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相关整合优化方案尚待国家批准)。
会议经由现场勘查、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审查台账资料,并经认真审议后,认定本项目已严格依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施工任务并达成了整改目标,同意予以通过销号验收。


